有錢人之所有廣告收入, 將全數捐予慈善團體

2012年10月22日

低能的最低工資 (二)

上文提到, 最低工資的 "飯鐘", "休息日", 都已經甚具玩味, 作為顧主, 當然想要即時理清立場, 不想之後攪到惹禍上身啦, 但 "公司越大, 責任越大", 連人工支出都越大, 麻煩也越大.... 看看大家樂的情況, 一講即死.....唉, 香港的政治嘛...




試問, 上文 的所謂計算方式, 又有幾多公司有能力真正理解得到, 就算所謂會計最低工資的系統也會計錯啦..... 更何況大部份沒能力也沒人力的中小企, 街鋪.... 佢地最終的做法就是回歸基本步 ~~~~ 全部以時鐘計, 返一個鐘比一個鐘錢囉;

第二, 指引中說明顧主顧員可協議乜錢物錢計唔計喎, 我係顧主就老虎蟹都唔計啦, 否則, 真係 "最低級員工"都起碼 $10,000..... 成本唔升幾成就奇,

第三, 如果要攪咁多嘢, 又要比多咁多成本, 另一個方法就是 "外判", 把大部份基層工作以 "服務合約"判比人做, 員工變 "外判"商 ~~ 好似電訊商咁, 大家關係簡單直接;

仲有就係有關工作天數的問題啊, 因為呢個係直接影響 "時薪"嫁嘛.... 如以上文所講, "返6天"同"返5天"係有咁大差別的話, 咁呢樣嘢就係直接叫我要求員工返多啲返長啲, 完全唔鼓勵我比員工去增加生產力, 用少啲力量去爭取相同收入姐... 尤其對基層收幾千蚊的員工 (就是那些政客"最想幫"的一層吧)

= = = = = = = = = = = = = = = = = = =
無論是最低工資, 以至最近的國民教育, 有錢人都認為政客們都只是追求得十分"表面", 我相信, 現在所講的甚麼標準工時也是一樣的膚淺, 因為也是由一些膚淺的人推動著一些膚淺的"標準".

有錢人不是甚麼專家, 只是香港彈丸之地入面一間彈丸公司的小職員, 但我確確實實是被這些所謂 "政策" 實際影響了的一群囉



6 則留言:

  1. 其實之前已經知道 (不過沒有出文討論), 因為當時我公司有很多外判合約, 整間公司都苦惱如何計算先合法。

    錢唔係公司的問題, 公司只是唔想犯法, 但問經理們如何出價, 當時無人知道該如何計算, 問政府, 連政府自己也唔清唔楚。

    回覆刪除
  2. 5天工作的時薪比6天工作的時薪還要低...這formula是否有點不合理?

    回覆刪除
    回覆
    1. 只以時薪作為最低工資的"標準"已經不合理

      刪除
  3. 止凡兄, 這正正是大部份公司都會遇到的問題,但全部政客都不會理會,因為我們沒有,也不會向他們"求救",我們是"沈默的大部份"...

    回覆刪除
  4. 有錢人條數係咪咁計架?? XD...

    我無做過HR, 但你計法好似唔合理, 六天工作, 星期天$400, 咁你工作天25天變成($10000-$400x5休息日)/25工作天, 日薪(連飯鐘)變成$320, 唔合理喎....

    正常10000/30/9=37 呢個先係時月薪變時薪喎.....

    定係HR計法唔同?? @@??

    (天國之門)

    回覆刪除
    回覆
    1. 我之前都以為好似你講咁計...但現實指引的計法就是有很大差別,尤其係飯鐘/休息日有錢同無錢之間的分別就更大,當然,我都唔係HR並非100%準確, 但雖不中亦不遠矣....

      總之就是不合理!

      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