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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14日

建築面積、實用面積、呎價

昨天曾特首發表新一年施政報告, 當中最令有錢人關注嘅係立法要新樓盤"以實用面積作賣樓的唯一標準". 因為呢一招真係好毒, 要所有發展商的樓盤即時現形.. 不過, 有錢人認為要加多一個對"實用面積的解釋: "carpet area" - 即是室內地方可以放地毯才算"實用面積", 咁就連窗台露台工作台都唔洗比人呃 - 清清楚楚列出來.


老實講, 依家啲新樓, 你真係唔去現樓睇過, 你係唔知佢實際有幾"大", 人地發展商話75%實用, 一定會計埋窗台露台工作台....當中加加埋埋由幾十呎至百多呎不等, 如果以建築面積800呎計75%實用, 減去乜台物台之後, 可能只係得返500零呎比你用, 個廳得百零呎, 三個房平均每個一百呎唔夠, 廚房廁所得幾十呎...如果佢懶勁整左個主人套房....咁即係其他地方更細囉. 唔通個個都要好似示範單位咁, 用埋窗台做床, 一係就特造個窗台櫃咩? 把鬼!! (我都唔想講"窗台"的呃枰歷史了, 太長篇)

政府要佢地賣"實用面積", 即係要佢地將所有化妝整走佢, 咁先可以"赤裸裸"比買家真正的資訊, 自己買的地方有幾大, 再外加佢嘅公共設施又有幾大, 咁先可以compare with alike, 否則, 呢個屋苑門口大啲啲, 會所大啲啲, 呢度整啲嘢, 嗰度加啲嘢, 攪到實用比率細到無朋友 ~~ 

之前政府比發展商做乜台物台停車場唔洗入地積比率原意係想買家多啲嘢"送", 但又無立法清楚要點做, 咁呀, 聰明嘅地主就緊係多謝晒, 有咁勁攪到呁勁, 有咁"大"就攪到咁"大", 老實講, 露台都仲話吹下風鴉, 我都唔知窗台對個樓宇結構有乜好處? 對住戶有乜好? 唔通當櫈坐?? 最好就係對發展商囉.

有人話, 就算咁做左呀,咁發展商咪開貴啲個呎價囉, 樓價唔會下跌嫁. 講得完全正確!!! 政府都無話呢個政策要做低啲一手樓價 (可以就當bonus啦), 只係要將本來買家唔知但又應該知, 或者唔夠地主知得多的資料都比埋買家知之嘛. 要做到compare with alike, 咁先有得玩, 否則, 就係地主玩晒. 你賣得貴我買得貴, 心甘命底, 最慘就係比人呃左, 仲以為自己執到好貨.

至於啲二手樓, 要做實用面積有乜難? 難就難在令到啲物業代理尷尬囉, 一個原本標售建築面積800呎三房, 一下子要變成實用面積500幾呎三房喎... 難聽鴉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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